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04
许可内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
许可依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许可数量及方式每年4月底前申报,具体时间、要求,按国家、省科技部门通知。有数量限制,按省厅下达的指标上报。
许可条件1、符合国家科技部《××××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申报条件,
2、转化资金支持对象以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
3、鼓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
申请材料1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和电子版1份。
申请表格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入系统申报。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科技局
许可决定机关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1、 湛江市科技局、湛江市财政局联合受理上报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
2、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审核推荐上报国家科技部。

许可时限当年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国家科技部同意立项,即下达立项通知书(不下达通知书表示不立项)。
许可的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无年审或年检。项目完成后,科技部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