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事项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08
许可内容市属事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申报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包含专项)
许可依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
许可数量及方式符合项目指南申报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许可条件1、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提交电子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2、申报单位必须在湛江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由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3、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指引范围内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4、超过2项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包括结转项目)。
申请材料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相关附件
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市科技局,纸质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和相关附件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
申请表格1、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科技局
许可决定机关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1、组织申报
2、受理申报
3、评审推荐上报: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网上评审推荐上报工作。
许可时限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许可的法律效力申报项目被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后便成为省级科技项目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
备注本事项是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本局只负责组织申报、受理、推荐上报工作,办理机关是广东省科技厅,所以不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