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镇建设创新试点事项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09
许可内容市辖镇政府(街道办)申报的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项目
许可依据《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符合《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许可数量及方式

1、领导重视。镇领导班子对技术创新认识到位,具有改革、开拓精神,把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纳入到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并作为镇的重要工作来抓。
2、基础条件。具有明显的产业发展特色,对技术创新有切实的需求;全镇工农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产值占30%以上。
3、目标明确。试点镇应有长远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镇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专业技术工程中心以及技术中介服务和培训机构,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的培训,使先进制造技术在企业中的普及率和覆盖率大幅提高,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申请材料1、《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未来3-5年专业镇建设发展规划。
3、申报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
4、相关附件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与社会发展科。
申请表格《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项目申报书》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科技局
许可决定机关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1) 组织申报
(2) 受理申报
(3) 审查上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上报省科技厅。

许可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许可的法律效力申报项目被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后便成为省级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项目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
备注:本事项是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本局只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审查、上报工作,办理机关是广东省科技厅,所以不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