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12
许可内容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许可依据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许可数量及方式每年4月底前申报,具体时间、要求,按省科技厅通知。有数量限制,按省厅下达的指标上报。
许可条件

1、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的农业企业及其它科技含量较高的科技型农业企业。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技研发基础的企业。企业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创新中心专职技术人员10人以上,企业年技术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
3、企业的主导产业明确,且属我省的优先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辐射面广,企业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健全。
4、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协作关系。

申请材料1、《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申请书》
2、《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中也须含以图片形式提供的相关附件或证明材料(图片要求JPG格式,小于500K/张) 
申请表格1、《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申请书》
2、《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上申请表格在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科技局
许可决定机关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由湛江市科技局受理上报广东省科技厅
许可时限当年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广东省科技厅同意立项,即下达立项通知书(不下达通知书表示不立项)
许可的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无年审或年检。项目完成后,按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