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19
许可内容申报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初审上报
许可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办法〉的通知》(粤科政字[2002]213号
许可数量及方式数量不限,符合条件办理上报
许可条件申请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应具备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活动的场馆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属教育、文化场所的,不少于1000平方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技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场所,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2.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活动设施和器材,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二)管理制度
1、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工作列入本单位日程工作计划,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基地有分管、有专(兼)职讲解、接待、辅导人员。
2、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少年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实行科技教育活动项目责任制。
3、建立基地和有关部门、学校的协调联络制度或共建制度。
4、建立对外接待制度,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技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场所,向社会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60天。公布开放时间和内容,对青少年收费优惠或免费。
(三)科普活动安排
1、开展参观、动手实践、交互活动并提供资料,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器材。
2、结合实际设立1-2个可供青少年参与的专门课题;每年组织2场以上有专业特色讲究实效的科技活动;定期更新科技教育知识的展示内容。
3、配合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申请材料申请为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材料
3、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申请表格《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科普之窗”栏目的“科普相关下载”下载。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科技局
许可决定机关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持《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申报书一式10份、证明材料一式1份到市科技局办公受理―市科技局审核—上报省科技厅
许可时限各市科技局在每年的6月30日前,统一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办理。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许可的法律效力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
备注
表格下载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