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事项编号 | ZJ004325 |
| 许可内容 | 专利纠纷处理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广东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案件立案办法(试行) 》、《广东省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试行)》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根据专利纠纷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
| 许可条件 | 1、请求人是与侵犯专利权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具体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4、属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处理的范围; 5、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无仲裁约定。 |
| 申请材料 | 1、《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交请求书副本份数;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被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请求事项;请求的具体事实、理由和构成侵权行为的分析对比。 2、证据: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侵权行为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侵权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其他有效的证据;当事人主张的其他证据;工商行政机关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 3、其他材料:委托书,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时,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
| 申请表格 | 《请求书》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提供样式或在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zjst.net)下载请求书样式。 |
|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 科技局 |
| 许可决定机关 | 科技局 |
|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 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收件(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经办人员审查材料,提出是否立案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 限于本案件调查、取证、审理 |
| 许可的法律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行使专利行政执法权 |
| 审批收费 | 《广东省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试行)》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不涉及经济赔偿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五百元至一千元;涉及经济赔偿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一万元以下,每件交五百元; 2、超过一万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点二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点四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六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二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八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四交纳。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