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出证事项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26
许可内容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出证初审(后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许可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许可数量及方式数量不限,符合条件即许可
许可条件(1)申请人为:我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须为中资企业);在本市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2)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出证必须是:该申请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开;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被仿制。
(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出证必须是专利申请已经被受理。
申请材料(1)《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出证申报材料:审查申请表;受理通知书;申请公布或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其他有关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被仿制等证明材料。
(2)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加快审查出证申报材料:审查出证申请表;受理通知书;
(3)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发明专利申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提供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许可决定机关市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申请——窗口收件(材料不齐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窗口受理、审核——局领导审批——窗口发文
许可时限12个工作日内上报无法定时限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加盖初审意见的文件
申请表格享受加快审查待遇
审批收费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备注经请示省局,不宜上网
表格下载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表.doc
表格下载实用新型加快审查请求书.doc
表格下载外观设计加快审查请求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