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事项编号 | ZJ004327 |
| 许可内容 | 专利申请资助 |
| 许可依据 | 《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数量不限,符合条件即许可 |
| 许可条件 | 1、发明创造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2、国内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初审合格或授予专利权; 3、申请人资格符合《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3、提供的材料齐全。 |
| 申请材料 | 1、《专利资助申请表》; 2、属单位的,提供单位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属个人的,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或经常居所证明; 3、申请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首页、专利申请及审查费收据、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首页、专利证书复印件; 5、专利申请经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合同及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票据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为单位,票据原件已报销入帐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
| 申请表格 | 《专利资助申请表》在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zjst.net)下载或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提供 |
|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
| 许可决定机关 | 市科技局 |
|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科技局审批——到科技局财会领取资助费用 |
| 许可时限 | 12个工作日 |
|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 现金支出凭证,领取款项前有效 |
| 申请表格 | 按《湛江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享受资助 |
| 审批收费 | 不收费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