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假冒、冒充专利事项

审批事项编号ZJ004328
许可内容查处假冒、冒充专利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广东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案件立案办法(试行) 》
许可数量及方式根据投诉举报具体事实确定
许可条件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材料投诉、举报或检查发现与申办条件所述者
申请表格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科技局
许可决定机关科技局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举报——经办人员查实后,提出是否立案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承办人员查处
许可时限5个工作日内,无法定时限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许可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
审批收费
年审或年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