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事项编号 | ZJ004328 |
| 许可内容 | 查处假冒、冒充专利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广东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案件立案办法(试行) 》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根据投诉举报具体事实确定 |
| 许可条件 |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
| 申请材料 | 投诉、举报或检查发现与申办条件所述者 |
| 申请表格 | 无 |
|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 科技局 |
| 许可决定机关 | 科技局 |
|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 向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举报——经办人员查实后,提出是否立案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承办人员查处 |
| 许可时限 | 5个工作日内,无法定时限 |
|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 许可的法律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 |
| 审批收费 | 无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