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事项编号 | ZJ004329 |
| 许可内容 | 在湛企业等单位申报的湛江市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来湛创业项目 |
| 许可依据 | 湛江市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来湛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符合《湛江市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来湛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予以论证优选立项支持 |
| 许可条件 | 1、申报人是申报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留学归国的优秀科技人才,以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人在我市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实施的项目是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能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3、申报人在我市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或第三产业。 4、申报条件除要符合上述三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外,申报单位还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
| 申请材料 | 1、《湛江市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来湛创业项目申报书》 2、引进优秀科技人才聘用书 3、引进优秀科技人才合同书 4、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持有技术证明材料。 5、相关附件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八份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与社会发展科。 |
| 申请表格 | 《湛江市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来湛创业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 |
| 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 科技局 |
| 许可决定机关 | 科技局 |
| 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 组织申报--受理审查--上报市政府审批 项目下达:市政府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下达经费通知。 |
| 许可时限 | 1、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论证并上报市政府审批。 2、市政府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下达立项通知。 |
|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 许可的法律效力 | 申报项目被市政府批准立项后便成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
| 审批收费 | 无 |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备注 | |